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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来源:爱开大学生
发布时间:2017-06-17 阅读:

 
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二)×××××××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三)×××××××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