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一女子在某直播软件中涉嫌裸体跳舞传播色情被警方逮捕,警局中,该名女子表示:“自己是某传媒公司的正式员工,并且已经签了相关合同,每次直播都会得到4,000泰铢(800元)的工资,直播时并非裸身,只是身穿比基尼跳舞,播放时还有插件打码,既然如此,为何还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