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越南娄娄族的“抢婚”。男女双方都有情有意以后,便事前组织好一出“闹剧”:女孩儿先溜出娘家,被一群后生绑架到爱人家,得手了,再给女方家长过话儿,三天以内,托媒妁前往说亲。已然早有组织,这出好戏怎能不满意呢?不过,也有小伙子一厢情愿的时分,尽管先下了手,惋惜,姑娘不待见。没办法,男方只能花钱道歉,送走完事。最耸人听闻的,并非“倒插门”和“先入赘,后成婚”;而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初夜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