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的在校大学生王某,利用自己在某大超市当兼职收银员的机会,安排三个同学来超市购物,自己在收银口“大放水”,满满三小推车的商品,只收了几只购物袋的钱。昨天,这四个大学生都被园区法院分别判刑。
王峰是本市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了能利用业余时间赚点“小外快”,他在一家大超市里谋了一个兼职收银员的工作。最近一天中午,王峰与余某、方某和林某等三个同学,在校外的小饭馆里聚餐。“王峰,你真厉害,在超市里兼职,能赚这么多钱啊。”饭桌上,余某等三人不断说些奉承话。王峰感觉飘飘然,就说:“这点钱算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超市收银员的权力是很大的,如果收银员在结账时,少刷几样商品,根本没有人会发现。你们如果想从超市捞点小福利,就来找我好了。”余某等三人一听,连声叫好。四人在饭桌上商定,在王峰当班的时候,其余三人进入超市购物,并在王峰的结账口结账,由王峰在结账时“放水”,刷一些便宜的物品付款,之后假装刷价格高的商品,然后把他们放走。
这天下午,到了王峰上班的时间。余某等三人先后进入超市购物,反正买东西不花钱,他们尽挑值钱的商品拿,把小推车塞得满满的。余某和方某觉得差不多了,两人兴高采烈地先到收银台结账,而林某比较贪心,还想再拿一点东西。余某和方某很顺利地通过了王峰的结账口,在超市大门口附近等林某出来。可左等右等不见林某。这时,超市巡查人员发现两人鬼鬼祟祟地在门口交头接耳,就上前检查他们手中的购物小票。一看之下,巡查人员震惊了!满满两大车商品,竟然只收了几只购物袋的钱。就在此时,林某推着满满的小推车赶来,也被逮个正着。粗粗算一下,三车商品总价竟有1万多元,可见他们有多么贪心。随后,超市保安将余某等四人扭送至派出所,四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唉,读了十几年的书,眼看快毕业了,却坐牢了!”王峰在法庭上不住摇头叹息。昨天,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王峰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判处余某、方某和林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