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将享受额外补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满3年的大学生,将给予全额学费的补助。
该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南京将加大农业创业扶持力度,每年引进一批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导他们到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扶持一批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工商企业人员、农业科研院所技术人员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1.5万人,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65%以上;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档案。 这样才能成为新型职业农业?该意见指出,农民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由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分级认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加盖当地政府或者农业主管部门公章、农业部统一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报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经认定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类农业补贴、技术指导和金融服务。有关企业新型职业农民达到一定比例的,优先安排市级各类农业项目。
为了吸引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南京市政府规定,对省内外大专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南京市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满3年的,经区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考察、市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认定后,给予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各负担一半,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实行农业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人事代理管理,将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材料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同时,他们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可参照区、镇街农业技术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南京市现有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对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并且效益稳定、带动力较强的农民工等创业者,优先安排市级农业项目资金。
此外,南京市级财政将设立“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风险补偿。由紫金农商银行作为承办银行,推出“金陵惠农贷”产品,以优惠条件对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放小额贷款及创业扶持资金要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